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新时空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杨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京大华国际拥有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鉴于执行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北京大华国际,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
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
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整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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