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时空科技
股票代码:605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耀华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六年三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时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备查文件..............................................11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杨耀华
上市公司、公司、时空科技指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杨耀华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2126********00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时空科技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时空科技股份。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3月13日至3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其持股比例由5.35%减少至5.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杨耀华无限售流通股53028835.35%4954083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934981股处于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耀华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10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时空科技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限公司股票简称时空科技股票代码605178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杨耀华北京市海淀区称住所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302883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35%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348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减少0.35%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4954083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不适用
12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杨耀华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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