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的说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295号)以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德皓核字[2026]00000919)。同时,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嘉合劲威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6]第600728号)。
董事会将前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特此说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