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证券简称:一鸣食品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 81 号 A3 栋 14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8211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4.341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立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财务总监邓秀军、董事会秘书林益雷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38035300 99.9479 148600 0.0439 27500 0.008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2054330099.15001486000.7172275000.1328
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子圆、戴韫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9-06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