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贵桥、董事陈小燕、独立董事王靖组成,其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就年度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年报预审以及2022年度财务情况与
年审会计师做了充分的沟通,并确认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时间。
2、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2022年年报》及摘要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4)《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增加以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9)《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2023年4月25号,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2022年一季度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3年10月24日,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2023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沟通了2023年
度审计预审及2023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基本确认了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时间安排,以及重点关注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的监督核查,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所出具的报告公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通过获取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记账凭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均经过相应审批,内部控制有效。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