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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8-22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5188证券简称:国光连锁公告编号:2023-03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45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5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

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188562911.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7948789.17加: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4654157.72

减:募投项目支出83392822.63

其中:报告期募投项目支出5662382.00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875457.8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188562911.9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88516400.98元差额46510.94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1875457.84元(含募集专户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公司或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备注

(元)额(元)江西国光中国建设银商业连锁行股份有限36050184015

133615700.00—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200000646公司州支行江西国光中国农业银商业连锁行股份有限14371101040

226478700.00—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011360公司福支行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备注

(元)额(元)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江西银行吉79690018060

3115245900.00—已销户

股份有限安青原支行0017公司江西国光九江银行股商业连锁份有限公司75708970000

413222611.92—已销户

股份有限吉安青原支0003896公司行赣州国光九江银行股

28701980000

5实业有限份有限公司0.00—已销户

0002280

公司赣州分行中国建设银江西国光行股份有限36050181015

6云创科技0.00—已销户

公司赣州文200000880有限公司清支行

合计188562911.92—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62382.00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341611.8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

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但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1875457.84元(含募集专户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1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1)“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是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与赣州华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

行建设的项目,由于意向书约定该物业的交付日期已到期,租赁意向书已自动解除,未来赣州国光不会就该物业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因此为确保“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2)“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主要系:1)在吉安物流配送中心现有库房内投入部分募集资金,购置安装先进的物流存储设备设施,提升物流存储配送能力,实现吉安区域门店的供货配送保障,满足本区域近期门店发展需求。

2)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储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公司从吉安、赣州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物流仓储建设,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是由赣州国光与赣州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签

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无法在《房屋租赁意见书》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该物业,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按时建设,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3、2022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情况及原因如下: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国光新天地店建设项目”,主要系“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是赣州国光与江西起点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

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因物业交付时间已过,但物业达不到公司门店经营开业的交付要求,虽然公司多次催促物业建设方进行整改,但仍然未有成效,导致门店无法开业,投入项目的部分建设资金未能收回。公司通过催告、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鉴于“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未来建设可行性、建设时间、开业时间等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变更金变更募集额占募投入募集序变更后的募总投资额原募投项目名称资金金额集资净资金金额

号投项目名称(万元)(万元)额的比(万元)例连锁门店建设

项目--赣州中

2224.83956.00

央公园店建设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项目(注1)

1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956.005.07%

连锁门店建设市建设项目

项目--赣州国

1346.20654.00

光新天地店建设项目江西国光云创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科技智能产业

22761.5714.65%11537.452761.57

级项目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变更金变更募集额占募投入募集序变更后的募总投资额原募投项目名称资金金额集资净资金金额

号投项目名称(万元)(万元)额的比(万元)例连锁门店建设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赣州信

3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1587.178.42%2637.171587.17

丰铂金湾店建市建设项目设项目

合计5304.7428.14%17745.655304.74

注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1月20日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截止2022年10月31日,“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02万元,剩余654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上述募投项目中,“连锁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不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上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如产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也将投入到新项目,项目建设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从吉安、赣州

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本项目属于配套服务,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至6月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851.6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6.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04.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13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14%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报告期内是否达项目可行性目,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报告期内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承诺投资项目诺投入金额金额与承诺投入金入进度(%)实现的效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诺投资总额资总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

(1)额的差额(3)=(2)-(1)(4)=(2)/(1)益效益大变化

有)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是11524.5911524.5911524.59566.249510.69-2013.9082.532023年2月-645.53不适用否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否2647.872647.872647.872072.40-575.4778.272021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11.80

是3361.57600.00600.00611.80101.972021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是

升级项目(注1)江西国光云创科技

42.47

智能产业园-物流是2761.572761.572804.04101.54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2)存储中心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否1317.611317.611317.611135.23-182.3886.162021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18851.6418851.6418851.64566.2416134.16-2717.4885.58

合计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根据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储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公司从吉安、赣州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

根据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654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国光新天地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是赣州国光与江西起点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因物业交付时间已过,但物业达不到公司门店经营开业的交付要求,虽然公司多次催促物业建设方进行整改,仍然未有成效,导致公司门店无法开业,投入项目的部分建设资金未能收回。公司通过催告、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鉴于“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未来建设可行性、建设时间、开业时间等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48789.1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并出具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01290069号)确认,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在保

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项目预算管理、招投标、供应商比价、公司内部资源调度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1587.17万元。“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2868.00万元,该租赁意向的标的物业是毛坯状态,公司承租后需经过大型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装修工程后才能投入使用,而“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是由出租方信丰县新润置业有限公司对承租物业外观、内部装饰、配套设施等进行了装修和配置,故变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相应减少。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同时与银行签订

了存款协议,适当提高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1875457.84元(含募集专户理财收益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4月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多11.80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一并投入该项目。

注2: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多42.47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一并投入该项目。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至6月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报告期内实际累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报告期变更后的项目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划累计投资实际投入投入金额(%)可使用内实现可行性是否发预计效益

总额金额(1)金额(2)(3)=(2)/(1)状态日期的效益生重大变化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连锁门店建设项

302.00302.00302.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央公园店建设项目目--赣州云星公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国园大观超市建设

654.00654.00548.69654.00100.002023年2月-438.27不适用否

光新天地店建设项目项目连锁门店建设项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信目--赣州云星公

1587.171587.1716.491450.3391.382021年12月8.34不适用否

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600.00600.00611.80101.972021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吉安物流配送中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

心升级项目2761.572761.572804.04101.54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

合计5904.745904.74565.185822.1798.60根据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该是由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与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于意向书约定该物业的交付日期已到期,租赁意向书已自动解除,未来赣州国光不会就该物业与赣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为确保“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观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急需建设资金的智能化物流存储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故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是公司从吉安、赣州区域的长远发展打造的智能化物流存储配送和生鲜食品加工项目,利用科技手段,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高效组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能力,提升智能化物流处理水平。将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物流仓储建设,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该项目原是由赣州国光与赣州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拟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无法在《房屋租赁意见书》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该物业,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按时建设,故对“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根据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654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国光新天地店建设项目”,“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是赣州国光与江西起点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进行建设的项目,因物业交付时间已过,但物业达不到公司门店经营开业的交付要求,虽然公司多次催促物业建设方进行整改,仍然未有成效,导致公司门店无法开业,投入项目的部分建设资金未能收回。公司通过催告、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鉴于“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未来建设可行性、建设时间、开业时间等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故对“赣州中央公园店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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