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证券简称:国光连锁公告编号:2026-03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实业”)直接持有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205593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6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胡金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3494000股,间接持有公司88219577股,合计持有公司
16171357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8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蒋淑兰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3155763股,间接持有公司27758593股合计持有公司
7091435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9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自身资金需求,国光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1%,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0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胡金根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3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0.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1.57%,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蒋淑兰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60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1.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的10.72%,减持价格将
1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252055934股
持股比例49.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52055934股股东名称胡金根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73494000股
持股比例14.4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73494000股股东名称蒋淑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43155763股
持股比例8.5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3155763股
2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系形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原因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江西国光实业有
25205593449.64%东,由胡金根、蒋淑
限公司
兰、胡志超、胡智敏、刘旸瑒持股胡金根先生和蒋淑
胡金根7349400014.47%
第一组兰女士为夫妻关系胡金根先生和蒋淑
蒋淑兰431557638.50%兰女士为夫妻关系胡志超先生系胡金
胡志超216116954.26%根先生、蒋淑兰女士之子胡智敏先生系胡金
胡智敏144045762.84%根先生、蒋淑兰女士之子胡金根先生和胡春
胡春香82660341.63%香女士为兄妹关系
合计41298800281.33%—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7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70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12月1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名称胡金根
3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535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35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12月1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名称蒋淑兰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605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5%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605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12月1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拟减持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注:1、以上“不超过”含本数;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胡春香承诺:
1、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4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职
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5(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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