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6-04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24000.00万元93300.00万元是否富春”)安徽富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1000.00万元0万元是否春供应链”)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791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2.4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和富春供应链的经营周转需要,近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玉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湖北富春和富春供应链提供了
24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90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富春染织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年度预计担本次担保前本次担保后担序可用担保额度担保方被担保方保额度担保余额保余额号(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富春染织湖北富春170000.0093300.00117300.0052700.00
2富春染织富春供应链10000.0001000.0090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司持股情况
法人 湖北富春 全资子公司 富春染织持股 100.00% 91421000MA7DYEB72C
法人 富春供应链 全资子公司 富春染织持股 100.00% 91340200MAE8U31Q0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被担保人名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湖北富春137249.04103159.9434089.1046559.121426.60130886.2798223.7732662.50147010.744790.99
富春供应链6267.964227.812040.15758.3340.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3、债务人: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无反担保。
(二)建设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玉桥支行
3、债务人: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人民币2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无反担保。
(三)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债务人:安徽富春供应链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湖北富春、富春供应链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79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2.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79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2.44%,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