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9
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20号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通线缆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华通线缆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活询间、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通线缆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通线缆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华通线缆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秋实
中国上海
2026年2月5日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唐山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裕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及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釜山电缆”)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495,141.4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2,166.1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9,585.8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之间存在197,419.70元差异,差异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净利息收入。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余额(元)
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西城支行 132400000013000358803 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朝阳支行 8015100000006256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26,182.16
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支行 053600150003800000417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13,438.84
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 311900028810808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11,095.11
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复兴路支行 50756001040036885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178,212.01
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6010078801200001866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2,450.14
7 信达科创 (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6010078801000002092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4,017.56
8 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16010078801100002091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80,131.25
9 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 NRA50756001048400000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54,058.80
1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国际金融部 50799801040000487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
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国际金融部 50799814040014382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
合计 369,585.8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于2021年6月9日完成资金750.47万元的置换工作。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06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了资金1,52299万元的置换工作。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66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金额合计为2,273.46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境外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韩国釜山,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以及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通过股东借款、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孙公司 PanamaCables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
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巴拿马共和国巴拿马省,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缆、釜山电缆及PanamaCables 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3月。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已完工结项。
公司“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承诺投入金额23,704.6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投入23,646.77万元,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完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750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750万元。
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000万元。
2023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万元。
公司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在到期日之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实际投资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将4,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1年10月8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11.11万元。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1年11月23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7.69万元。
2022年8月8日,公司将3,6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2022年10月11日,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产生利息收入16.10万元。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2022年11月27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4.92万元。
2023年1月19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2023年3月20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7.52万元。
2023年4月18日,公司将3,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2023年6月19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7.82万元。
2023年7月12日,公司将1,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2023年8月9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1.99万元。
2023年7月27日,公司将1,000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用于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2023年9月25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产生理财收益4.35万元。
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截至2025年09月30日,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现金管理或投资用途。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该研发中心引进一系列先进研发设备,并开发一批专利技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6年2月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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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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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姓 名Fulln ame性 别Sex出生日期Dateofbirth工作单位Working unit身份证号码Identity card No. 杨秋实
女
1989-06-1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130822198906112525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