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担任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设定的绩效奖金额度根据具体情况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董事津贴12万元/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担任公司具体的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设定的绩效奖金额度根据具体情况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3、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与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