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证券简称:永茂泰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出建议,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年终考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固定津贴发放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如下:
姓名职务2025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徐宏董事长116.78
徐文磊董事100.37
徐娅芝董事50.51
王斌董事兼总经理155.48
朱永董事53.18
张志职工代表董事68.18
张志勇独立董事8.00
彭立明独立董事8.00
周栋独立董事8.00
范玥财务总监70.28
王光普董事会秘书100.00
注:2025年8月,公司聘任王斌为总经理,王斌在2025年工作中业绩突出,拿到了绩效奖金,故综合薪酬有较大幅度涨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以上2025年度薪酬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与公司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岗位、贡
献和绩效考核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025年度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就上述个人2025年度薪酬进行表决时,被表决薪酬的委员或董事本人均已回避。
上述薪酬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责任、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逐月发放。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业绩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收入还需按照公司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计划方案执行。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定期发放。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可以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公积金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它款项中个人应承担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按其实际任期或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
定的薪酬止付追索情形的,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上述责任不因相关人员离任而免除,公司保留在其离任后继续追索薪酬及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2026年度薪酬方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就上述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表决时,对于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均已表决通过;对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委员或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