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证券简称:伟时电子公告编号:2025-02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2770000股转让给王晓晴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
的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先生与王晓晴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9.75元价格,将其所持有的12770000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王晓晴先生,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系 IPO 前取得。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王晓晴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受让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52207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受让方持股情况如下:
交易双方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转让方渡边庸一12457638258.5311180638252.53
受让方王晓晴00127700006.00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