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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4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6
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5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16议案四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7
议案五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20
议案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2
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23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5
议案九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26
议案十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7
听取事项:................................................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大鹏)................................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连超)................................34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文杰)................................40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home),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山口胜先生;
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六、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3、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一并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现场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除了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4日14:00开始。会议开始后,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
4.请与会者维护现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
5.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6.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
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建议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股东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47.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网络投票表决为准。
8.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票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10.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11.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5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经济呈现缓慢复苏、增长分化的态势,地缘冲突持续、单边
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蔓延,为世界经济复苏蒙上阴影。中国经济在外部环境的多重挑战下,各行业面临转型升级与市场波动的双重考验。面对内外部的多重压力与挑战,公司坚决贯彻董事会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主业发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展现出强劲的韧性与活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4268300.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197465.9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3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63892964.68元,增长17.54%;所有者权益为1319241204.41元,增长1.14%。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共组织召开股东会2次,审议并通过了25项议案。具体
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五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
6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议案十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十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九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十一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二十二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二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7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2025年9月16日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
股东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30项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议案十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
8案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十八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十九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二十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二十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十二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议案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4月29日
第六次会议议案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议案三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2025年8月28日
第七次会议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议案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2025年12月26日
第九次会议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要求,
9全面落实执行了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
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进行基础性研究,并提出专业咨询和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2项议案,
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3月11日议案一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10员会第四次会议告
议案二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七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4月27日议案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员会第五次会议议案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8月27日议案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员会第六次会议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0月20日议案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2月30日议案一2025年审计计划报告
员会第八次会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况预测的议案
2025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董事会把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作为重要责任,督促公司健全制度流程,
11保障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信息披露内部审核,全面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顺利完成2025年信息披露工作,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4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考评,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 B。
2025年度,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
明会、上证 e互动、电子邮箱、电话等渠道和投资者进行交流,聆听投资者意见并传递公司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备案以及交易窗口提示等事项,相关保密措施健全得当,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泄露、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
(五)学习及培训工作
报告期内,除自学途径外,公司还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包括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在内的各类机构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培训人员涵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等方式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自身的法规意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设计划,扎实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截至报告期末,“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投入进度为
90.09%,“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投入进度为83.8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投入进度为97.10%,公司后续将继续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理财额度为
12000万元,报告期内,使用资金控制在股东会规定的额度范围内。
五、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2025年度,一方面,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组织各相关部门,梳理完善各项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确保每个流程中各工作节点得到确认、工作内容得到明确,力求形成更加规范的管理系统。另一方面,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治理状况的信息披露,杜绝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2026年工作计划
1、公司董事会将围绕公司经营计划和目标,秉承“安全、环保,品质至上”
的公司发展原则,围绕制定的经营目标,努力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争取较好地完成2026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3、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安排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行职务的能力,积极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026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继续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
1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14议案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也于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15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预案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027867.3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702786.74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318993154.47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1705840.3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612394.81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2428147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56294.4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88%,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16议案四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姓名职务年度薪酬(含税)
山口胜董事长1469473.14
渡边幸吉副董事长1259515.15
黑土和也董事、总经理1126216.72
司徒巧仪董事393444.00
曾大鹏独立董事80000.00
彭连超独立董事80000.00
万文杰独立董事80000.00
向琛职工董事356556.68
井上勤副总经理798563.48
梁哲旭副总经理355626.16
缪美如副总经理278760.00
汪庭斌副总经理340924.08
高丽芳董事会秘书524779.28
靳希平财务总监287621.28
17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
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年考核发放。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8.00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年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
18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
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
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法定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末前进行审议,故一定比例的2026年度
绩效薪酬将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19议案五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公司目前的外汇结算业务主要是以非人民币方式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2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6000万美元,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淮安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越南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事宜。
如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新设子公司)拟开展相关业务,则授权董事长决定相关子公司在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内(与公司共同使用该额度)开展相关业务。
20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合
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际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2、内部控制的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销售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
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收入规定的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1议案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高、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现金管理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2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保证经营指标的完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时”)、越南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伟时”)拟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
序号银行名称申请额度方式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值货币)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或等值货币)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或等值货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4
开发区支行(或等值货币)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5中国农业银行昆山分行(或等值货币)不超过1800万美元(或
6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等值货币)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
7宁波银行昆山支行等值货币)包括但不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路支行等值货币)限于信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
9交通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抵押、担保等值货币)
不超过人民币0.40亿元以及公司
10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等值货币)23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与银行商
11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等值货币)定的其他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方式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1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或等值货币)
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
15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等值货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合计额度,即对应银行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总额度不得超过上表中的金额。具体申请获取授信额度的银行及对应提出申请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情况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
取得相关授信额度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操作的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即期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东莞伟时管理层、淮安伟时管理层和越南伟时管理层分别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未来新设的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申请信用额度及银行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在授权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4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时”)和越南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伟时”)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东莞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为淮安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为越南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5议案九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担任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6年度容诚的审计费用将
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6议案十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27听取事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大鹏)
作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时电子”)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曾大鹏先生: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威固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上市)、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独董本年应参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姓名加次数次数次数曾大鹏55002
28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亲自参加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共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9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表等,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
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根据《上市公30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年度共审议了一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查阅了公司预留的披露文稿,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进行核对,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听取了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1(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公司董事会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酬。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系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科学制定,确保与岗位价值、业绩贡献相匹配,经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薪酬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标准合理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6日届满。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32定的解锁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未发生员工持股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曾大鹏
2026年5月14日
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连超)
作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时电子”)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彭连超先生:现任铭凯益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昆山动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常州海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昆山安致勤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理,铭凯益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经理。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独董本年应参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姓名加次数次数次数彭连超55002
34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亲自参加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和董事、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共参加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35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表等,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题沟通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
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根据《上市公36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年度共审议了一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查阅了公司预留的披露文稿,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进行核对,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听取了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7(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公司董事会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酬。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系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科学制定,确保与岗位价值、业绩贡献相匹配,经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薪酬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标准合理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6日届满。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38定的解锁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未发生员工持股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彭连超
2026年5月14日
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文杰)
作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时电子”)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万文杰先生: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历任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独董本年应参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姓名加次数次数次数万文杰55002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在40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亲自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共参加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
41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
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年度共审议了一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查阅了公司预留的披露文稿,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进行核对,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听取了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公司董事会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酬。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系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科学制定,确保与岗位价值、业绩贡献相匹配,经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薪酬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标准合理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6日届满。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锁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未发生员工持股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44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万文杰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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