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证券简称:伟时电子公告编号:2026-02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元,
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
费用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2月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61651.5938000.00
1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1651.5948000.00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拟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介绍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用款需求,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以自
有资金进行支付设备款,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发生前,董事会对置换金额进行审议,同时由券商发
表核查意见,公司方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2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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