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自2023年8月1日起
承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上市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伟时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20836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97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元,其中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
56603.77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
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47.33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47.3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407.12万元。2025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54.45万
1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559.7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
息收入1804.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364.3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0日全额缴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公司和时任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人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金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2100559929-4804.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346.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2213.6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
8915007880120000037255487.29-
产业园区支行(注)
2初始存放金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额
合计-55487.297364.31
注:该账户已于2021年4月28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7854.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3414.1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68.6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854.4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项目可行目,含部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入进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金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分变更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度(%)(4)=可使用状态日
总额额[注2]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如有)总额(1)(2)差额(3)=(2)-(2)/(1)期化
(1)背光显示模组扩建
及智能显示组件新注无36051.4536051.4536051.455900.7432478.483572.9790.09%2025年10月256.05不适用[3]否注
建项目[1]生产线自动化技改
无11181.7611181.7611181.76167.959374.441807.3283.84%2023年12月2071.03是否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6180.986180.986180.980.006001.53179.4597.10%2023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合计
—53414.1953414.1953414.196068.6947854.455559.7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其中“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置换金额人民币26555015.39元、“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6609996.89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1308300.00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6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0年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4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使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调整至“2025年10月”。
注2: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注3: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于2025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11月及12月实现效益256.05万元,不适用全年效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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