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洪彬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洪彬,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及麻省理工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曾任职于博世、TUV 莱茵、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等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鹰潭新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山鼎创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高新区新鼎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基金产品。现任精合(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科创金融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国际科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硕士研究生产业导师、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系统内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本人
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始终秉持忠实、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与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出席股东会2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内参加1次会议,本人着重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核查,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就内部审计执行、财务核算、审计进展等事项充分交换意见,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
投资者建立了联系,方便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并在履职过程中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发展相关动态,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还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保持日常沟通,积极沟通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资本市场最新法规及信息动态,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
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发送行业动态等信息资料;邀请独立董事实地调研;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报
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切实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与规范运作。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
观实际情况发生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公司及
股东的各项承诺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审阅了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与公司财务负
责人、内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可以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本人已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业务需求确定。
(六)聘任、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管子房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审查相关候选人简历,基于对候选人相关情况的了解,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聘任程序均履行了必要程序,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事项均予以审议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职责。(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符合公司组织绩效要求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秉持对全体股东尽责的信念,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诚信、勤勉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严谨、勤勉与审慎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指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确保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公正透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洪彬述职报告》的签字页)洪彬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