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证券简称:起帆电缆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1000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起帆电线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00万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00万元(不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745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7.6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近日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62012025077-1),为子公司上海起帆电线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技术”)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之间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3662012025077)的履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授信额度中为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起帆”)、起帆技术、上
海起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商”)分别提供不超过11.00亿元、
0.5亿元、0.20亿元和0.80亿元的担保,池州起帆和宜昌起帆之间、起帆电商
和起帆技术之间可调剂使用本次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担保范围、形式、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起帆电线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周桂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1J8F8A3A
成立时间2016-05-20
注册地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松金公路 2758 号 1 幢 A9786 室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140.8611901.7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6896.3214615.66
资产净额-1755.46-2713.92
营业收入39247.9367982.71净利润858.475599.9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起帆电线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7、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74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6792.0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4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