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神通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神通科技提前赎回“神通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票面利
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4号文)同意,公司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神通转债”,债券代码“111016”。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7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1.6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4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由11.60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20日起由11.57元/股调整为11.5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4月8日起由原来的11.55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8日起由原来的11.56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5、由于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对
“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51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10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6、公司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48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11月27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神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转股期限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
2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神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92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神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决定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神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神通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神通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神通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3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神通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神通转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神通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4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通科技本次提前赎回“神通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神通转债”事项无异议。
4(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天宇俞琦超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