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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健之佳 --%

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公告编号:2026-01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

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一)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情况进行确认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税前报酬总额备注

1蓝波董事长兼总经理在职72.77薪酬(不领取津贴)

2陈方若独立董事在职18.00津贴

3管云鸿独立董事在职18.00津贴

4赵振基独立董事在职18.00津贴

5于力如董事在职18.00津贴

6朱伟文董事在职18.00津贴

职工代表董事兼

7金玉梅在职25.09薪酬(不领取津贴)

任核心管理人员

合计187.87注:(1)金玉梅于2025年9月17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此前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上表中列示的薪酬为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职工代表董事期间的薪酬总额。

(2)上述薪酬金额因四舍五入,存在尾数差异。

(3)蓝波、金玉梅根据在公司的任职情况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津贴。

(二)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确认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税前报酬总额

1蓝波总经理在职72.77

2李恒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在职38.41

董事会秘书

3江燕银副总经理在职37.73

4胡渝明副总经理在职20.94

5施艳春副总经理在职73.42

6柴治琦副总经理在职31.85

7杨非副总经理在职29.42

合计304.54

注:公司副总经理施艳春女士除本职工作外,兼任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报告期依据业务指标考核的实际达成情况获取薪酬。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方案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任期内的董事,包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2、薪酬、津贴结构、标准及考核管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18万/年,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以强化其独立性。(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总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具体以专项方案为准)。

本年度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总体薪酬为18万/年。

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绩效薪酬根据本方案及公司细化的薪酬考核体系设置,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

按照:基本薪酬50%+绩效薪酬50%。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按实际达成率计算,低于70%按0.7保底,封顶1.

2。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个人年度履职情况,系数范围为0.8至1.2。

年度考核系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20%+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

标达成率*80%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按公司内控制度及薪酬政策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兼任)薪酬结构、

标准执行,以及当年绩效考核方案、标准,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总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

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根据公司薪酬体系设置并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体系设置,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收入:以专项方案为准。

上述董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方案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下文简称“高管”),包括董事会聘任的高管,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薪酬结构、标准及考核管理公司高管的总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根据公司薪酬体系设置并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体系设置,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经营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方式,具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范、内控制度及公司专项方案确定。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范要求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绩效薪酬的考核标准及管控安排

公司绩效薪酬按照发放时间,区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及年度绩效薪酬,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包含年度利润达成奖、年度利润超额奖(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薪酬结构:月度工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度奖金+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根据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北京太和睿信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建议,参考行业、地区相同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具体岗位的薪酬总额及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占比。

其中,对绩效薪酬考核、管控如下:

(1)月度绩效薪酬

个人层面的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评价制度实施。

(2)年度绩效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包括年度利润达成奖和利润超额奖金。

绩效薪酬采用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基础,对个人层面进一步设置更全面、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的方式,对高管工作绩效进行严格、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绩效考核标准

高管在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后,方可按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按本议案约定的金额、比例计提并发放年度利润达成奖、超额奖。

a、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底线标准

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2026年度预算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作为公司层面底线指标。

若发生因以前年度事项导致的、与2026年度日常经营相关性不大但计入当期

财务报表的特殊事项,无论该事项是否系非经常性损益,业绩考核指标均应扣除这一因素的影响。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高管不得发放年度利润达成奖。

b、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绩效评价制度实施。

公司将根据高管本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是否达到领取年度利润达成奖的条件。

*年度利润超额奖总额的计提及封顶限制

在2026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净利润达成、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完成后,年度利润超额奖金按公司内部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之规范,核算并确定公司全面预算管控口径的“息税前利润”是否也已超公司层面业绩指标。

若未超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则不计提奖金。

若已超额达成,按公司层面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以700万元上限封顶,计提“息税前利润”超公司层面经营预算部分的50%作为年度利润超额奖金。

*年度利润超额奖金的分配

a、实现的年度利润超额奖金,25%奖励总经理,其余 75%由总经理奖励高管及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b、分配的标准,根据公司法定高管及经营管理体系所有管理人员任职岗位,由总裁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制度确定。

*年度奖金的发放

年度奖金,包括利润达成奖和利润超额奖金中的80%,按照当年度初步核算的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在次年3月前预发放;

剩余2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最终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最终结算,发放或扣回。

若实际核算的达成结果较初步核算的达成结果差距较大,应根据实际情况追回初步预发放的绩效薪酬。

三、实施程序上述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责成全国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方案及公司细化的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薪酬标准审查

公司董事、高管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

最终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规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股东会对最终绩效评价进行审议后支付。

《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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