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6-04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云南健之佳连锁健
7500.00 万元 61766.80 万元 是 否
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
1000.00 万元 3885.11 万元 是 否
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上市公
168807.40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63.15
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9 月 8 日,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 云
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佳便利”)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签署了《授信额度合同》,同时,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连锁药房、之佳便利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连锁药房担保债权之最高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为之佳便利担保债权之
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和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下级公司作为集团内企业视同子公司表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不超过 83 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指定项目的相关支付。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3 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 主要股东及持
被担保人名称 及上市公司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股比例股情况云南健之佳连锁健
法人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100% 915300007134028439康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 云南之佳便利店有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100%
915300007755029111
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被担保人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名称 经审计)
资产 负债 净资 营业收 净利 资产 负债 营业
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产 入 润 总额 总额 收入云南健之
佳连锁健 28632 1883 9802 233962 4902. 28746 19434 93117. 51429 7667.2
康药房有 8.91 08.60 0.31 .43 93 5.63 8.24 39 4.31 8限公司云南之佳
15894 9713 6181 17716. -771.1 26546 19594 6952.1 40936
便利店有 49.57.49 .46 .03 07 1 .32 .19 4 .61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 中信银行
债务人 连锁药房 之佳便利
保证人 公司 公司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期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金额 75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保证范围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除公司为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上述担保金额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集团内公司间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资产抵押和质押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门店拓展并购、基建计划、配送中心购置等资金
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担保系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8807.4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3.15%;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16076.41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