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的工作由两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于2021年12月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张爱珠女士、金爱娟女士、王伟先生3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经验的张爱珠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于2024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王利辛女士、黄乐晓女士、朱荣华先生3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经验的王利辛女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对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题。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会议召开审议或听取议案内容号情况
2024年1、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安排;
3月5日2、听取审计风控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
21、审阅注册会计师和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沟通资料。
4月22日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年9、审议《关于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20亿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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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0、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24年1、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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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的议案。
2024年1、审议《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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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告>的议案》。
2024年
6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2月4日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4年期间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天健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们认为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对天健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门能够按照审计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认可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有关内部审计工作,尽职尽责履行内部审计监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率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审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