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证券简称:同力天启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贺家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71232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9.716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董事兰云鹏、独立董事眭鸿明、独立董事鲁忠
涛、独立董事杨佰军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亮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马东良现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001676 99.8961 121300 0.1035 300 0.0004
2、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000676 99.8953 122300 0.1044 300 0.00033、议案名称: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6980576 99.8781 141900 0.1211 800 0.0008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003176 99.8974 119300 0.1018 800 0.0008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002176 99.8966 120300 0.1027 800 0.0007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6998376 99.8933 124100 0.1059 800 0.0008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000676 99.8953 121800 0.1039 800 0.0008(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99415424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1663045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93470086.755114190013.17058000.0744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14590089.7293159009.77858000.4922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
东78880086.226412600013.7736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3《关于2025年934786.7551141913.17068000.0743度利润分配方0000案的议案》4《关于续聘会计957388.8528119311.07298000.0743师事务所的议0000案》5《关于公司融资956388.7600120311.16578000.0743额度及担保事0000项的议案》6《关于2026年952588.4073124111.51848000.0743度董事薪酬方0000案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7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议案3、4、5、6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嘉捷、张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