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江苏同力天房科技股份有限八司(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理鸿明、普息券、杨估军的(立下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非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理关自查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码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 经权查独立董事建湾明、鲁忠减、杨佰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露的相关自查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量事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