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勇)
本人作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曾任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技术员、工程师,山东省中鲁通用电气发展公司副经理、经理,山东省中鲁建筑集团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自2025年5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情况独立董以通讯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方式出次未亲自出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会议刘勇55400否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阅读了各类会议文件并提出建议,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关注、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重点关注了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详细回应、并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任职期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为财务负责人杨翠芬女士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2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B887406808),过户价格为6.69元/股。
根据《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参与对象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
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勇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