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条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特指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度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
第五条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税款。
第六条独立董事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报销。
第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