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2025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12152号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曼股份”)2024年度和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03681号和2026年4月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02968号审计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罗曼股份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3月25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2459号审计报告。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罗曼股份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罗曼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
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资料是罗曼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罗曼股份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罗曼股份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1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罗曼股份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罗曼股份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罗曼股份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时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1: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附件2: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附件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华斌中国注册会计师董志鹏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