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樵)
本人作为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自2025年9月22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等,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姓名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袁樵4400
除需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2025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1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查询资料、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
的执行情况,对每一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同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努力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三季度报告及公司业务、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了解审计部、内控小组年度工作情况,并就相关安排进行讨论沟通。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
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自2025年9月22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防风险、做决策的作用。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顺畅沟通,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任职期内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通过以下关联交易议案。
2025年12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信息披露。公司关联交易的实施严格遵照会议决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在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自2025年9月22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全体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公司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
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樵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