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旭东: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教授。1990年至今在云南财经大学工作,兼任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负责人,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云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司法会计类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5月20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本人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标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本人获取了做出决议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时,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线上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77010105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出席并参与讨论了关于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多元渠道,与中小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
充分倾听市场诉求与合理化建议。同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督导职责,要求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优化股东沟通机制与意见反馈渠道,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6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部门职能、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汇报,不定期与公司董事、经营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通过运用本人在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投资等领域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和品牌建设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对外担保方面,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251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0845.23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0%。我
们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为2653.17万元。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并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施了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39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修改了部分不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较好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障。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通过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现场沟通,深入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状况。其薪酬考核与发放均严格遵循公司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紧密贴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确保了公正性与合理性。
四、培训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为充分发展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不定期与公司董事会成
员就公司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重大事件提出合理意见及建议。在董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职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
和高效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更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的发展。(此页无正文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陈旭东
2026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