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3144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37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53144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8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7.35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678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391 人。
(六)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1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263 名激励对象 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6.96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146.62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18 人。
(八)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同时,确认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年 10 月 8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未
2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5 年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报告》,公司 2025 年生猪屠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 共计 194.18 万头,较 2024 年增年度为 2025 年,2025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长 13.38%;2025 年养殖完全成
3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本为 12.30 元/公斤。公司已达
1.以 2024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考核目标。
2.以 2024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生猪屠宰量增长率不低于 5%且 综上,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养殖完全成本不高于 12.80 元/公斤。 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期可解除限售的375名激励对象
4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 中,317 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施。 优秀,本次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00%;53 人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以及不合 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次个人层面格,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分别为:100.00%、80.00%、60.00%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00%;5 人以及 0.00%。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次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60.00%。
此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考核不合格,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达成,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8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80.00%或 60.00%,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0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所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7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3144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8%,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锁的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 占已获授限制
(股) 量(股) 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晓东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 48000 32.00%
2 顿灿 董事、副总经理 180000 72000 40.00%
3 森德敏 职工董事 80000 32000 40.00%
4 王萍 董事 60000 24000 40.00%
5 蒋宏 董事会秘书 130000 52000 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70 人) 5945000 2303440 38.75%首次授予合计(375 人) 6545000 2531440 38.68%
注:1.15 名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及 1 名个人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述考核周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考核期内顿灿职务为“董事、副总经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 375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75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3144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