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8证券简称:必得科技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雪坚女士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75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53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7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34%,上述股份来源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取得。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明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92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55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1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7%,上述股份来源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取得。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胜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92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55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1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7%,上述股份来源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取得。
公司董事夏帮华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97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85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19%,上述股份来源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雪坚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4380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4.96%。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
17310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4.99%。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
7310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4.99%。
公司董事夏帮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24300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4.9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张雪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175500股
持股比例0.093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175500股股东名称何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292500股
持股比例0.155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92500股股东名称丁胜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2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292500股
持股比例0.155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92500股股东名称夏帮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97500股
持股比例0.051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97500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张雪坚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38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233%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38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4月30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拟减持原因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何明
3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31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389%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31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4月30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拟减持原因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丁胜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31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389%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31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4月30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拟减持原因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夏帮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3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29%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43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4月30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拟减持原因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进行了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5(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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