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8证券简称:必得科技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必得科技”)于2025年
12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雪坚女士、丁胜先生、何明先生、夏帮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9900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1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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