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5证券简称:中际联合公告编号:2026-045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计额度内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
中际联合(天津)
5000.00万元2402.64万元是否
科技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38000.00(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12.93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8月14日,中际天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际天津向民生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
1币5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本
次公司为中际天津提供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中际天津取得的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提供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际联合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6M17Y8L成立时间2016年2月23日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源道8号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安防设备制造;安
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经营范围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
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
2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项目/2026年1-3月(未/2025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3468.7244763.5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7406.959504.95
资产净额36061.7735258.56
营业收入6898.2842746.88
净利润770.526081.65
(二)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信人(被担保人):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三)授信人(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四)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7年8月13日止
(五)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六)担保范围:为受信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票
贴现、法人账户透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保函、开立即
期/远期信用证、开立即期/延期国内信用证业务;及上述范围中主债权本金/垫款
/付款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七)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八)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商票贴现、法人账户
3透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保函、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开立即期/延期国内信用证业务。有助于满足中际天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中际天津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满足中际天津经营发展的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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