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工作需要,增设联席董事长职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选举联席董事长的程序合法有效,李敬祖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利祥
马洪培
王磊
2025年10月15日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利祥
马洪培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