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对天健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2363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
2025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2024年上市公司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含 A、B 股)审 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了解,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健
2017年度、2019年度
需在5%的范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华仪电气、围内与华仪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电气承担连假,在后续证券虚假天健带责任,天健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判决)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友邻,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长龄液压、鼎胜新材、达利凯普、杰华特、云意电气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群,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杰华特、江苏华辰、无锡振华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永利,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宇环数控、爱威科技、湘财股份、正虹科技、长缆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
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