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5-07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74443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71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成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37293582 99.9553 123400 0.0365 27400 0.008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
1订《公司章程》并办理716358297.93831234001.6870274000.3747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凡、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