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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已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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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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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丰富
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饮品股份有限公
6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