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证券简称:立昂微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1010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5日通知的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王敏文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仲时先生、张旭明先生、王哲琪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吴仲时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凤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