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5-05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春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81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李春华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8157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0.56%。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股东李春华女士《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28157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84.79%减少至83.23%。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并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84.79%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83.23%
1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注:以上“权益变动前/后合计比例”口径为李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李春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10815750股
持股比例2.1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081575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江淮12150000024.20%之一,李春华与李江淮为姐弟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米莉100273502.00%之一,李江淮与米莉为夫妻关系。
李春华与李潇帆为姑侄李潇帆11956095023.82%关系,已签署《一致行
第一组动协议》。
李春华与李永川为姐弟李永川9091890018.11%关系,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李春华与李潇宇为姑侄李潇宇7280955014.50%关系,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41481675082.63%—
2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股东名称李春华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1月19日减持数量781575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7日
集中竞价减持,5000000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2815750股减持价格区间18.22~22.00元/股减持总金额160774380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1.56%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56%当前持股数量30000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60%
注:“减持总金额”为成交金额,未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税费等。
“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合计数据与原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李春华□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李江淮□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米莉□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李潇帆□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李永川□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李潇宇□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李春华女士于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1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李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84.79%减少至83.23%,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变动前股数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的
%%权益变动方式名称(万股)()(万股)()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李春华1081.57502.15300.00000.60
2025/12/10-
其他:2025/12/17(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李江淮12150.000024.2012150.000024.20//
米莉1002.73502.001002.73502.00//
李潇帆11956.095023.8211956.095023.82//
李永川9091.890018.119091.890018.11//
李潇宇7280.955014.507280.955014.50//
合计42563.250084.7941781.675083.23----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李春华女士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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