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5-01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57587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27.0428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5641076 99.9133 111400 0.0820 6300 0.004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5643076 99.9147 109400 0.0805 6300 0.004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5641076 99.9133 111400 0.0820 6300 0.0047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35654476 99.9231 98200 0.0723 6100 0.0046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4692876 99.2148 1059600 0.7805 6300 0.00476、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5641076 99.9133 111400 0.0820 6300 0.0047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5636276 99.9097 113000 0.0832 9500 0.0071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35630876 99.9057 118400 0.0872 9500 0.0071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35627676 99.9034 114400 0.0842 16700 0.012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关于2024年度
114099820利润分配的议447699.265400.691661000.0430
案关于续聘2025
213131059年度会计师事287692.49306007.462663000.0444
务所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
314071130非独立董事薪627699.1372000.795895000.0670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
414071184独立董事津贴087699.0992000.833895000.0670
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4、5、7、8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舒原、郭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