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366.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序号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理财期限
1通知存款2025年5月7日-随时赎回*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11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8500000.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购买
了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收益受托方产品产品金额预计年化金额
名称类型名称(万元)收益率(万元)
华夏银行通知存款--3366.001%--参考年产品收益结构化预计收益是否构成化
期限类型安排(如有)关联交易收益率
2025年5月7
保本固定
日-随时赎----否收益型回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华夏银行通知存款,具体如下:
产品类型通知存款
产品期限2025年5月7日-随时赎回购买金额3366万元产品成立日2025年5月7日产品起息日2025年5月7日产品到期日随时预计年化收益
1%
率收益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序受托方名称收益类型产品名称资金投向号
1华夏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通知存款--
本次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共计人民币3366.00万元,该产品均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夏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资产总额4097165919.144095162635.26
负债总额1995847080.212003967960.11
归母净资产2101322754.212091093629.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76625342.51-126433261.15
净流量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尚未收回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本金金额
华夏银行-结构
120000.0020000.00291.95-
性存款
华夏银行-结构
27000.007000.0051.74-
性存款
国家开发银行-
310000.00--10000.00
银行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大额
415000.00--15000.00
存单
国家开发银行-
54000.00--4000.00
银行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613000.00--13000.00
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74000.00--4000.00
定期存款
四川银行-银行
820000.00--20000.00
定期存款
华夏银行-结构
93300.003300.0020.26-
性存款
华夏银行-通知
103366.00--3366.00
存款
合计99666.0030300.00363.9569366.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7000.00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归母净资产(%)12.8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不适用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69366.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634.00
总理财额度70000.00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