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汤伟先生、张栋女士、王颖颖女士的个
人履历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汤伟先生和张栋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均符
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汤伟先生、张栋女士、王颖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