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证券简称:蓝天燃气公告编号:2026-021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 1516 号蓝天世贸中心 A座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083971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7.147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6145766 99.4487 1719440 0.4210 531940 0.1303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 股 406265566 99.4780 1611840 0.3946 519740 0.1274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6192966 99.4602 1558840 0.3816 645340 0.1582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4400046 99.0212 3708540 0.9080 288560 0.0708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4774566 99.1129 2898120 0.7096 724460 0.1775
6、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5582406 99.3107 2066640 0.5060 748100 0.1833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5676846 99.3339 1964340 0.4809 755960 0.1852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6264146 99.4777 1585340 0.3881 547660 0.1342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404992086 99.1662 2863840 0.7012 541220 0.132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公司2025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3689770690.225837085409.06842885600.7058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
3727222691.141728981207.08677244601.7716
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制订<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3808006693.117120666405.05357481001.8294
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3817450693.348019643404.80337559601.8487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对
3748974691.673628638407.00295412201.3235
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李宸珂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