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证券简称:蓝天燃气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1017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公司
32044234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本次
冻结股份为309134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7202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30913403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3%。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股占其所持占公司总冻结/标记冻结/标记冻结冻结股东名称股份是否份数量股份比例股本比例起始日到期日申请人原因为限售股
309134039.65%4.33%否2025年12月2028年12郑州高新技术司法
蓝天集团8日月7日产业开发区人冻结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合计占其合计占公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司总股本数量记数量比例比例
蓝天集团32044234044.84%3091340309.65%4.33%
李新华467600006.54%0000
合计36720234051.38%3091340308.424.33%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