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新华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故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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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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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李保华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二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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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岳鹏涛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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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二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二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王颖颖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