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现将本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伟坤先生、独立董事高江伟先生
及公司董事潘建伟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伟坤先生、独立董事高江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潘建伟先生具有多年银行、企业财会工作的经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所有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审议事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
12025年1月22日
员会第八次会议(初步测算)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初稿的
22025年4月3日
员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32025年4月21日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4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
52025年7月14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据(初步测算)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62025年8月25日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72025年10月29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三、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对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内部控制体系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汇报,通
过与审计部人员充分沟通,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检查审计工作程序的合规性,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推进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2025年度,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原监事会职责并行使监事会职权,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检查公司财务,通过审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监督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性;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审阅相关决策文件,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及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资金往来情况,经核查,未发现相关人员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系出于维持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计划及初步审计意见,
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展和重点关注事项,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从专业角度提出审计工作建议和要求,推动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及高效开展。
四、总体评价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内控体
系和财务管理的不断完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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