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博迁新材证券简称:605376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众智聚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42%减少至8.00%。
*本次变动没有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众智聚成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名称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露义务
人基本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路 88 号 1 幢 501 室 A457信息
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权益变
集中竞价交易2025.5.6-2025.5.8人民币普通股11010000.42动明细
合计11010000.42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总股本为261600000股计算,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众智聚成无限售流通股220290008.42%209280008.00%
合计220290008.42%209280008.00%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总股本为261600000股计算,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在触及或者跨越1%及其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众智聚成持有公司股份由22029000股减少至20928000股,持股比例由
8.42%减少至8.00%,权益变动适用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众智聚成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众智聚成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