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317578691.16元,资本公积金为642548768.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67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333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1.10%。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676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转增股本74670400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613464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3338000.00100005000.006667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2775069.60105540107.0998665371.53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317578691.16
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60013000.0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否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18993516.07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60013000.00
(元)
现金分红比例(%)218.5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
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
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