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从公司获得的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陈一军董事长现任115.58
2余谷峰董事、总经理现任168.97
3陈科军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43.05
4余谷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17.13
5余元康董事现任160.72
6陈恩乐董事现任160.37
7陈瑜职工董事、生产部经理现任42.15
8马扣祥独立董事现任8.00
9沈颖程独立董事现任8.00
10应华东独立董事现任2.3311陈剑锋独立董事现任1.00
12俞德昌独立董事(离任)离任7.00
13庞亚莉财务总监现任98.18
14胡陈波副总经理现任79.84
15朱翔董事会秘书现任66.81
16王速勤总工程师现任49.93
合1229.07计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8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在公
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上述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专项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
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