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5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的金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2.47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6年 8月 1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计划;公司合计持
股 5%以上股东许建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 10月 16日,公司董事长胡康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23,由董事长胡康桥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7000万元~13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2.4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57002股~1405861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0%~0.75%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公司董事长胡康桥先生的提议,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
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回购实施期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的比例(%)总额(万元) 限自董事会审
1 用于员工股权激/ 757002~1405861 0.40~0.75 7000~13000议通过之日励 员工持股计划
起 12个月内
合计 757002~1405861 0.40~0.75 7000~13000/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 92.47元/股测算。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92.47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本次回购前(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比例( ) 比例(%)(股) ( )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6997210 100 186997210 100 18699721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 - 757002 0.40 1405861 0.75账户
股份总数 186997210 100 186997210 100 186997210 100
注:上述数据以回购价格上限 92.47 元/股测算,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4.00亿元,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0.88亿元。按 2026年 9月 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5.4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23%。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在使用不超过上限 13000万元的资金范围内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2026年 8月 1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计划;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许建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康桥先生《关于提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胡康桥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提议人胡康桥先生承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方案;
2、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
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10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