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龄液压
股票代码:605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
一致行动人:夏继发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
一致行动人:夏泽民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
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但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变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一致行动人声明..............................................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长龄液压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指范春晓转让方指夏继发夏继发、夏泽民、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一致行动人指限合伙)
澜海浩龙指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将所持有上市公司9365660股股票(占上市公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指司总股本5%)及其对应的权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
变动、本次交易
或条款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范春晓与夏继发签署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股份转让协议》指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范春晓,基本情况如下:
(一)范春晓姓名范春晓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2191978********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无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夏继发、夏泽民、澜海浩龙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夏继发
姓名夏继发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2191953********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无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夏泽民
姓名夏泽民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2191976********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长龄液压董事、总经理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澜海浩龙
企业名称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11-29
营业期限2018-11-29至2038-11-28出资额12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夏继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L0RLXT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大园里路1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2026年7月21日,夏继发、夏泽民、范春晓签署了《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确定一致行动关系,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履行集体决策,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后对外作出一致性意思表示及行动,如果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以夏泽民先生的意见作为一致意见。
范春晓先生系夏继发先生之女婿,夏继发先生与夏泽民先生系父子关系,夏继发担任澜海浩龙执行事务合伙人。夏继发、夏泽民、范春晓、澜海浩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范春晓先生未持有长龄液压股份,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系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仅涉及一致行动人股东内部持股结构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先生未持有长龄液压股份。
一致行动人夏继发先生持有长龄液压股份11873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4%;一致行动人夏泽民先生持有长龄液压股份3822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0.41%;一致行动人澜海浩龙持有长龄液压股份411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龄液压股份5420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
2026年7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夏继发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936566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转让给范春晓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先生持有长龄液压股份
9365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一致行动人夏继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07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长龄液压股份5420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的持股结构发生变化,但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前变动股数
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
(股)(%)(股)(%)
范春晓--936566093656605.00
夏继发118732646.34-936566025076041.34
夏泽民3822270320.41-3822270320.41
澜海浩龙41113532.19-41113532.19
合计5420732028.94-5420732028.9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7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夏继发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转让协议签署方:
甲方(受让方):范春晓乙方(转让方):夏继发(上述甲方、乙方以下合称为“各方”,分称为“一方”)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转让标的
1.1转让方将所持上市公司936566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转让给受让方。
1.2受让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标的股份自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
(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上述锁股期限有不同意见的,受让方同意根据监管部门意见相应延长。
1.3考虑到上市公司近期正在办理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各方一致同意,若本
次股份转让交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的,本次股份转让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变,转让比例相应调整。
2、转让价款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本协议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936566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交易总价款合计为595187693.00元。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参照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确定,即63.55元/股(含税)。
3、标的股份交割及转让价款的支付
3.1交割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交割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受让方有权豁免或同意延迟实现部分或全部先决条件):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达成;
(2)证券监管机构未对本次交易方案提出否决意见,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的合规审核确认意见。
3.2经双方协商,以上先决条件满足后10个交易日内,转让方一次性交割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936566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3经双方协商,本协议项下股票全部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
部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595187693.00元。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为该等标的股份“交割日”。自该等标的股份交割日起,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项下的已交割股份的股东权利和权益,并承担已交割股份相对应的义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股份交割有其他
规定和要求的,双方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5、税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任何税费、规费、费用等(若有)由双方依法承担。受让方有权代扣代缴转让方于本次股份转让中应缴纳的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6、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陈述与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如因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审批的原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调整等非可归因于双方
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长龄液压股票于2021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龄液压股票上市已超过60个月,转让方夏继发先生本次拟协议转让股票价格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本次权益变动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及本报告书;
(三)范春晓与夏继发签订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有关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春晓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夏继发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夏泽民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夏继发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江苏长龄液压股上市公司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上市公司名称份有限公司在地885号
股票简称 长龄液压 股票代码 605389.SH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江苏省无锡市务人住所地
增加?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有√无□动人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股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春晓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9365660股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1、时间: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2、方式: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否√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是□否√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协议转让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
批准规性确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春晓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夏继发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
夏泽民
2026年7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夏继发
2026年7月21日



